
我们都知道,古代的公侯伯子男是五等爵位,追溯其源,可以追溯到《周礼》。不过,学术界普遍认为,这种五等爵位并非周代实际的制度,而是《周礼》和《礼记》中的理想蓝图。孟子曾经提到过五等爵,他说:其详不可得闻也,但是他接着又表示,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: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男同一位,凡五等也。从孟子的话来看,所谓五等爵的设定是包括天子在内的,而其中的子男被归为同一等级,这与《周礼》的描述有所不同。那么,在孟子之前,爵位体系又是怎样的呢?这个问题需要我们从一件出土的青铜器说起。 1929年,洛阳马坡出土了一批青铜器,其中包括作册令方彝和作册令簋两件。这些器物大约出自周成王和康王时期。器物上的作册二字,代表的是器主的官职,他的职责是在王身边负责册命;令是器主的名字。在作册令方彝上提到明公受命领导三事四方的官员,其中包括暨卿事寮、暨诸尹、暨里君、暨百工、暨诸侯:侯、甸、男等,很多学者认为,明公指的是周公旦的次子君陈,或者是周公旦的长子鲁侯伯禽。 这段铭文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提到了三事四方的官员身份,而《尚书·酒诰》中也有类似的记载:越在外服,侯、甸、男、卫,邦伯;越在内服,百僚、庶尹、惟亚、惟服、宗工,越百姓、里居。《酒诰》是周公旦给卫康叔发布的诏书,其中提到的是殷商的政治制度。在《尚书·康王之诰》中也提到庶邦侯、甸、男、卫,整体来看,殷商的职官体系分为内服和外服,其中外服职官包括侯、甸、男等,周代继承了殷商的制度。 侯服、男服,这些职务名称是否与后来的侯爵、男爵有关系呢?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。 让我们来看看甲骨文。甲骨卜辞中曾出现过某侯田(甸)某某任(男)某卫犬某某牧的记载,这些侯甸男卫犬牧标示的都属于外服职官。从字面意思来看,侯最初是指箭靶子,射侯引申为军事长官;甸代表田,负责粮食输送;男是任,即为王事;卫是指捍卫王室安全的职能;犬则负责田猎;牧则是畜牧的职责。这些外服职官不仅仅是商王的下属,他们还是半独立的政治和经济单位,类似于后来的周代诸侯。
展开剩余38%参考文献: 傅斯年:《论所谓五等爵》 顾颉刚:《战国秦汉间人的造伪与辨伪》 郭沫若:《周代彝铭中的社会史观》 卢中阳:《商周指定服役制度研究》 魏芃:《西周春秋时期五等爵称研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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